严查居民楼等场所违规培训、防范机构“卷款跑路”……浙江六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为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近日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计划》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体系。
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全面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违规广告全面清理,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全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基本形成。
《计划》提出开展六大“清朗”专项行动,一起来看↓
“清朗·红色引领”专项行动
实现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责任制。对不重视不支持校外培训党建工作的,要及时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归口指导机制。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对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兜底管理。
“清朗·监管护苗”专项行动
实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全面遏制
加强对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
各地要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招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
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
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学科类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
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
各地要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聚焦机构和个人以“托管服务”“住家教师”“素养提升”以及各类以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紧盯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大提醒警示和检查巡查。
强化重点排查检查
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加强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根据违规培训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强化摸排跟踪和治理销号,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
发挥举报监督作用,畅通举报监督渠道
各地要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信息,统筹信访、市民热线等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要积极探索制定相关奖励办法,对重大问题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清朗·分类监管”专项行动
实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
全面推进分类审核
推进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工作,指导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法人登记,并利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100%纳管。
全面规范日常运营
加强对培训材料审核、备案和抽查巡查等全流程管理。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准入资质,加强资质审核,严禁聘用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等从业禁止行为记录的人员。
严格时间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
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培训场所要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进出口及一对一教室必须全覆盖安装到位),设置安全提示性标识。
鼓励培训机构购买场所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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