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旅游足迹 clz123 2024-01-25 08:32 32093

2023年以来,余杭区应急管理局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为抓手,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法治工作负总责根据局领导班子人事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案件审理委员会与人事变动同步进行调整,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明确全年法治政府工作重心和目标定期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后续工作,增强全局的制度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要求落实到位。

(二)推进数字应急体系法治建设

1.打造数字应急创新样板。围绕“创示范、争领跑”核心,数智应急水平再夯实。一是城市CT平台运行持续发力。推进城市安全运行智治,坚持城市安全运行“CT”平台“边运行、边迭代、边升级”,深化数据归集和应用场景,推动风险发现、预警、处置全流程升级,准确率达90%以上,入选应急管理部“智慧应急星火计划典型案例”。二是防汛抢险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应用工作纳入省级试点。贯彻省1833联合指挥体系和市短临强降雨“双十条”工作要求,制定区级实施细则,配套制定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指引,点对点叫应相关镇街、村社防汛责任人。深化基层防汛标准化建设,修订《余杭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全区镇村物资仓库100%规范化,村社“三大件”“四小件”全部配备到位,承担先进防汛抢险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应用省级试点。三是加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试点。承担应急消防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全省试点,通过梳理大排查大整治省级回流信息,形成应急消防应用基础数据库,结合固有分级数据和实地检查反馈情况,梳理形成全区分级分类监管底数清单。打通“余智护杭”基层治理平台(暨基层治理四平台),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人、责任单位、风险等级、检查频次”管控标签,构建“监测—分析—预警—分拨—处置—反馈—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推动隐患排查延伸至镇街、村社、网格,推动各镇街应急消防管理站、网格员一线排查,闭环整治隐患。

余杭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执法人员库信息,确保执法主体适格。2023年组织7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并全部取得执法证。定期梳理执法权力事项清单,对赋权乡镇行使权力事项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移交11项。加大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力度,通过复函、电话解答等形式指导乡镇执法办案。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工作机制。按照行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工程目标,建立行政执法案件会商研判、案件定期复盘和案卷评查三项工作制度。严格案件审核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处罚均由局主要领导主持案审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再做出处罚决定。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结果运用,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案卷评查结果、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法治余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行政败诉考核机制,倒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和局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

3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一是合理编制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我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和案件办理。紧扣省市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杭州市自由裁量实施细则》保持行政处罚尺度统一,严禁违规超越裁量标准处罚。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328件,合计处罚金额670.98万元。累计评查案件次数1549次,累计提出法制意见2160条。三是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法的犯罪行为,明确工作联络、案件移送、联合查处、重大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安全生产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其他行业领域违法行为及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共移送行刑衔接案件5起。四是积极开展执法比武活动。8月29日,余杭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余杭区应急管理执法比武活动。来自各镇街的12支执法队伍共24人参加竞赛。比武采用“理论+实操”比试模式,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现场隐患排查能力检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评比等方面入手,全方位考察基层应急人员执法监察能力。通过业务练兵、实战比武的方式,不断提升全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五是服务型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余杭区应急管理局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开出全市首张应急管理系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组织执法队伍认真学习“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避免因对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理解存在差异而带来的执法不一等问题,确保行政处罚权力的规范透明运行。

(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巩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普法、学法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集体学、自学等形式,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制定《2023年余杭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针对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每月开展一次培训在每月一次的培训后开展一次培训测试,检验学习成果,以考促学。定期对镇街开展赋权事项执法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实战技巧。聘用律师组成的专业法制审核团队,针对日常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目前,局执法人员执法证持有率100%。

3、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教。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参加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以“应急普法 同心守安”为活动主题,向广大市民提供普法服务,主动分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本次活动共分发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余份,这些宣传资料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旨在从源头上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后续安全生产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构建法治社会和安全社区贡献了力量。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我局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工作力量短缺,1年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呈现快速上涨趋势,但是法制科室人员力量不足。二是行政行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不平衡,“行政处罚延期”“行政处罚案件未及时结案归档”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显不足。正值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存在监管执法力量与监管执法任务不相适应、监管执法装备水平与监管执法要求不相适应、监管执法专业能力与监管执法标准不相适应等薄弱环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与应急管理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强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成立了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三是按时向上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

、2024年度主要安排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紧扣市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要求,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结合区委、区政府建设中心工作,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精准化和处理大案要案集中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积极开展2023年双随机工作,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互联网+监管”及掌上执法工作要求,完成全年既定监督检查任务。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水平。

(二)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好区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以实战检验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持续开展法制监督和案卷评查,加强法治建设,补短板、填漏洞。开展执法人员“应急管理法治讲堂”集中学法活动,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梳理、调整职权,及时向公开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三)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日和法律服务进企业等载体,集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业服务品质。


                                                                                                                   

                                                                                                                 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

                                                                               2024112